6月26日,香港特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代表香港特区政府签署与柬埔寨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进一步促进两地的双边投资和贸易。
此份协定是香港签订的第41份全面性协定,阐明双方的征税税权,有助投资者更有效地评估其跨境经济活动的潜在税务负担。
在香港与柬埔寨的全面性协定下,香港公司按照该协定在柬埔寨所缴付的税款,将可根据本港税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从而避免双重课税。同样地,柬埔寨公司在香港所缴付的税款,可从柬埔寨就该笔收入所征收的税项中扣除。
刘怡翔表示:“在2018年,柬埔寨是香港第三十八大贸易伙伴。我们一直重视与柬埔寨的经贸联系,深信协议将鼓励更多双边投资,并为两地的合作写下新的一页。”
此外,香港与柬埔寨的全面性协定亦提供以下税务宽免安排,包括柬埔寨向香港居民征收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以及技术服务费的预扣税税率,将会由现时的14%降至10%;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经营往来柬埔寨的航线,只须就有关利润按香港税率缴纳利得税,无须在柬埔寨课税;及香港居民如在柬埔寨就国际航运赚取利润,就该等利润在当地课税时可享有50%的税项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