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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小规模纳税人预计一年减税1.3亿元

 来源;转自互联网 

  今天(11月17日)上午,东莞市国税局局长利巨强在《阳光热线》直播节目中说,本月初“营改增”(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启动后,各项办税业务运转顺利,预计一年可为小规模纳税人减税1.3亿元。

  10995户纳税人试点“营改增”

  利巨强介绍,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完善增值税抵扣的链条,促进经济产业的转型升级,从整体上降低试点纳税人的税负,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目前,东莞已确认“营改增”试点纳税人10995户。市国税局统一组织1800户一般纳税人开展培训,包括政策管理培训、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系统及电子申报系统的培训;小规模纳税人由分局分批组织培训。

  现代服务业税负降低41.75%

  有市民担忧“营改增”后会加重企业的税收负担。利巨强表示,“营改增”后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税负下降比较明显。

  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试点前营业税税率也为3%,但因试点后增值税为价外税,同等条件下税负降低2.91%.对部分现代服务业而言,税改前营业税税率为5%,改革后增值税征收率为3%,税负降低41.75%.

  据东莞市国税局测算,全市小规模纳税人共有9784户,按改征后标准,一年征收的增值税为1.69亿元,直接减少税收1.3亿元。

  税负月增万元企业可获财政补贴

  “营改增”试点以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为基础,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利巨强认为,一般纳税人税负有降有升,但总体还是呈下降趋势。“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经营的货物、劳务和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对于交通运输业和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由于适用税率提高,使得试点后一定时期内税负将略为上升,税负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进项抵扣不充分。

  针对部分企业税收负担可能加重的情况,省财政已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补贴,对因试点而月平均税负增加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企业予以财政补贴。

  为小微企业减免税收2.8亿元

  此外,市国税局还密切配合东莞加工贸易转型试点工作,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三来一补”企业就地不停产转型的税收政策支持。

  针对当前东莞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积极贯彻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政策,按现有户数计算每年将为全市10.8万户小微企业减免税收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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