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台州网
下月起,我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试水“营改增”,5%的营业税税率降为3%的增值税征收率,预计全市一年将减轻税负近2亿元。
从12月1日起,我市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共涉及我市原营业税纳税人1万多户,预计一个年度将减轻各类纳税人税负近2亿元。
此次的“营改增”试点将在交通运输业和6个现代服务业中展开。其中,交通运输业主要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6个现代服务业主要涵盖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侯明山介绍,“营改增”后,大部分的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大多由原实行5%的营业税税率降为适用3%的增值税征收率,税负将明显下降。
此外,政策实施后,一些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进项抵扣来降低实际纳税额度。“有一些企业购买设备等就可以进行抵扣。”侯明山说,这为企业的升级换代和发展壮大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不过,“营改增”后,并不排除有一些企业将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侯明山说,对于这样的企业,财政部门也将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营改增’以后,我公司的税收比以往减少了近三成。”黄岩一家公交企业的财务负责人王女士给自己公司的税务算了笔账,去年王女士所在公司的营业额近4000万元,按照“营改增”相关文件规定,全年营业额超过500万元,称为一般纳税人。按照之前缴纳营业税来计算,公司需要缴纳143万元左右的税收。改缴纳增值税以后,按照11%的税率,再综合各种因素计算,公司只需缴纳102万元左右的税收。
“相比较之下公司负担的税收减少了41万元。”王女士说,“营改增”后,公司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