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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地税以“优惠”税政为中小微企业减负

 来源:宁夏日报

    自去年11月以来,宁夏地税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为中小微企业减负,截至目前共减免税收超过4亿元。 
    宁夏地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落实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将个体工商户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国家最高限额2万元,结合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调整,研究把我区个体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一并提高到了2万元,并提出不得以税收收入任务紧张为由,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上打折扣,不能在提高起征点后随意调高税收定额的工作要求;把我区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从国家规定的最高税率20%降低到最低税率5%;对符合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创业人员,3年内每人每年定额8000元抵免其应当缴纳的税收;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扣减定额上浮20%,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扣减企业应当缴纳的税收;将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优惠延长到2013年;减免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发票工本费300余万元,减免企业网上报税运维费7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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