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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受访者反对开征遗产税称会增加家庭负担

来源: 中国青年报 
 
    开征遗产税是客观趋势也应该是中长期考虑

    今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课题组发布《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罗列出开征遗产税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6方面正面影响:

    首先,报告预计开征遗产税每年将会带来2000亿元左右的财政收入,有利于稳定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其次,遗产税能够将富人过剩的财产配置到稀缺的社会资源里,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稳定增长;第三,有助于健全我国目前税制结构;第四,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第五,有助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最后,由于房屋等不动产在遗产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例,开征遗产税可能会一定程度上降低富人在房地产投资上的热情,抑制房地产泡沫。

    “讨论要不要开征遗产税,首先要弄明白遗产税是干什么的。”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朱大旗教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指出,作为直接税的遗产税的重要作用,就是对社会财富进行再次分配。目前所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是日益严重的贫富分化。这是开征遗产税重要的背景条件。

    “现在很多人误以为遗产税就是有遗产就要征税,正是这种误解让许多人对遗产税不假思索地拒绝。其实,遗产税是一种名副其实的富人税,并不会涉及普通老百姓。而且征税时也会有免征额度和必要扣除项目,不是所有遗产都会被征税。”朱大旗说。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向记者表示,虽然许多人认为开征遗产税有各种好处,但是就目前来说,征收遗产税面临着许多不可逾越的阻碍。首先是征管成本与征管难度问题。我国现在还没有健全的财产登记制度,而遗产的范围则非常广泛,既包括比较好确认的不动产,也包括比较难确认的动产。在这种情况下,征管成本会非常高,而避税成本会非常低;其次,遗产税的税基是流动的,从税收原理上来说,要成为地方财政支柱的税种,最好是税基固定的税种,比如不动产税,遗产税并不是最佳选择。

    “想要缓解贫富差距,税收手段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初次分配时的公平。而且,我国本来就属于较高税负的国家,公众对于税收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开征新税种,除了经济成本,一定要充分考虑政治成本。”樊勇说。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指出,对于遗产税,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自然有截然不同的观点。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开征遗产税应该说是一种客观趋势,但是也应该是一种中长期的考虑。就目前来说,整个社会需要对遗产税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既在技术层面也在社会文化层面,为遗产税的开征做好准备。

    如开征遗产税50.8%受访者期待起征点不能太低

    如果开征遗产税,公众有什么建议?调查中,受访者首选“起征点不能太低,要考虑通胀水平”(50.8%),其次是“充分听取并积极回应公众意见”(45.7%),排在第三位的是“所收税款应该完全用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42.7%)。

    其他还有:应以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为前提(41.7%)、应对养老等事项进行合理扣除(35.7%)、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的收入水平差异(35.3%)等。

    朱大旗强调,作为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的税种,如果开征遗产税,起征点一定要高,征税对象只能是社会极少数的富人,一定不能覆盖大部分公众,特别是中等收入者。“而且,我们要尽快完善财产登记制度,这不但涉及遗产税征收,还涉及官员财产监督等许多制度的落实。”

    樊勇指出,现在关于遗产税的争论中有许多不理性的因素,个别专家对于遗产税起征点的说法也比较随意。关于遗产税到底应该征收多少、怎么征收的问题,缺乏严谨细致的研究。想要开征遗产税,最起码调查研究清楚中国人目前大致的财产状况,然后才能确定起征点、征收方式等重要内容。

    “对于遗产税,不但需要技术上的准备,更需要社会心理上的准备。”施正文表示,遗产税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社会最基本的分配正义,而具体被征税对象只可能是社会上5%左右的极富群体。对于这一点,公众需要有清晰、理性的认识。而且,所有的税收都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遗产税的征收也必须如此。

    公众对于未来税收改革方向有何期待?调查中,受访者最大的期待是“税收重心转向中高收入者”(54.8%),其次是“降低普通劳动者税收负担”(50.6%)。其他还有:给弱势群体减税(45.4%);加强公共参与,重视公众意见(38.8%)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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