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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来袭燃气市场再起波澜

来源:金银岛

  针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有关政策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以下以《50号公告》简称)再次引起了液化气市场的震荡。市场人士对于公告的理解也各有不同,但可见担忧和观望情绪再次开始升起。本文中,金银岛对此解释给液化气市场带来的影响进行简单分析。

  《50公告》第一条对“其他原料”做了明确规定,是指除原油(105.50, 0.08, 0.08%)以外可用于生产加工成品油的各种原料。此解释否定了此前山东地方税务局颁布的“10号公告”中“暂按原料油掌握”的解释。那么也就是说,以液化气为原料生产的芳烃、烷基化油和MTBE都有可能成为征收对象。但目前市场对烷基化油以“异辛烷”来定义,而异辛烷是在环境保护部发布《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中列明分子式的产品,可以免征此税。但据金银岛了解,目前市场流通的烷基化油开票名称仍为“芳烃”,按其用途也符合《50号公告》中的第三条规定,那么烷基化油也将在征收范围之内。

  河北某深加工企业人士也表示,消费税执行后,原料气将大幅下挫,让利给深加工企业;同时,调油商也将让出部分利润,市场重新调整。也有部分厂家人士认为,此次解释公告并未在国税总局网站公布,或许仍是市场人士的炒作行为。

  按目前市场价位来计算,山东烷基化汽油的成交价格在8200-8300元/吨左右,正丁烷产品在6150-6200元/吨,生产所用原料气均价在6980元/吨,除去生产成本,企业毛利润在180-300元/吨左右,如增加1369-1389元/吨的消费税企业利润倒挂已成定局。烷基化装置尚且如此,目前芳构化装置利润本就倒挂240元左右,芳构开工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那么市场将面对的是深加工企业大面积的停工,暂按MTBE不征收消费税预计,山东地区清洁气产量缩减至1530吨/天,较目前供应量下降60.77个百分点,原料需求同样面临缩水的风险,届时原料气将暂时告别高价时代,流入民用市场,出现大跌以寻找市场平衡点。

  收取消费税增加的不仅仅是企业的生产成本,社会成本可能同样面临增加的风险。芳构化装置如果大规模倒闭,那么企业员工将面临失业问题,社会压力同样受关注;市场有人士表示,地方企业的关停也会影响到本省的财政收入情况,虽然此消费税亦在整治偷税漏税现象,但此税收预期达到的效果可能要视国家的执行力度了。另外,成本增加后,市场通过调节将会把成本分摊至上下游承担,或将带动油品价格上涨,消费者将增加消费负担。

  与此同时,中石化下发停止外采国三汽油,从10月1日起全面实行国IV标准,中石化将油品升级时间提前了2个月实行,对于部分地练企业又是一个重大打击,对于尚未完成油品升级改造的地练企业,目前仍有大量国二标准汽油尚未销售,提前实行升级将加大炼厂出货难度,那么部分炼厂是否会将现有国二标准汽油通过调和达到标准再外放,或者降价处理,目前都未有明确定论。但国IV的升级也就意味着烷基化汽油的使用量将继续扩大,在另一方面利好烷基化企业,一空、一好究竟如何作用于市场,现在都不得而知,消费税的执行力度也将是未来我们关注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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