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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收购发票也能作为进项税抵扣

来源:华商晨报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营改增”系列报道(四)

  增值税的优势在于进项税额能够抵扣,那么具体哪些进项税可以抵扣呢?

  最普通的就是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包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根据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进行抵扣。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也是能够抵扣的。

  如果购买的是农产品,除了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也可以按照农产品收购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具体的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其中,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接受铁路运输服务的费用也能够进行抵扣,按照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出进项税额。具体公式为: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其中运输费用金额,是指铁路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包括铁路临管线及铁路专线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

  另外,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也能够进行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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