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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转让住房所得征收20%个人所得税政策仍落空


来源;华商报
  作为“新国五条”的落地,北京执行细则首先公布:自3月31日起,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随后,天津等城市效仿。

  4月19日,“西安版”新“国五条”细则出台,规定:严格执行个人购买或转让住房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个人转让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20%的高税负、征收时间、征收参考标准等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其他关联效应,一时间引发购房者和房地产业界争论,让“个税”立刻成为阶段性热词。

  市场反馈:

  “20%所得税”的征收,立刻引发市场震动,从全国到西安,为抢在地方执行细则落地的政策“空窗期”完成二手房交易过户手续,各城市二手房交易政务窗口纷纷出现“彻夜排队”、“抢号”等火爆场景。

  记者点评:

  虽然,20%个税开征,影响了二手房市场的阶段性波动。但以西安市场为例,随着4月19日“新国五条细则”的出台,虽然明确了对20%转让个税的征收,但是却没有规定具体的开征时间、征收参考标准等相关事宜,以致到目前西安楼市二手房交易,20%的转让个税征收仍然没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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